出口退(免)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“四类”的企业名单
出口退(免)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“四类”的企业名单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〈出口退(免)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46号)有关规定,我局对辖区内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进行动态调整,现将评定为“四类”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告,名单如下:
| 编号 | 企业海关代码 | 社会信用代码 | 出口企业名称 | 出口企业类型 | 评定类别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44051609BD | 91440513G33935984C | 汕头市南豪水族宠物用品厂 | 生产企业 | 四类 |
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
2026年3月25日